和君职业学院学生会改革情况自评公开
为落实共青团中央、教育部、全国学联联合下发的《关于推动高校学生会深化改革的若干意见》,并结合《关于巩固高校学生会改革成果的若干措施》文件要求,接受广大师生监督,现将我校 2022—2023 学年学生会改革情况公开如下。
改革自评表:
校级学生会组织情况 | ||
项目 | 评估结论 | 备注 |
1. 坚持全心全意服务同学,聚焦主责主业开展工作。未承担宿舍管理、校园文明纠察、安全保卫等行政职能。 | √是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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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工作机构架构为“主席团+工作部门”模式,未在工作部门以上或以下设置“中心”、“项目办公室”等常设层级。 | √是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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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工作人员不超过40人,学生人数较多、分校区较多的高校不超过60人。 | √是
□否 |
实有 28人 |
主席团成员不超过5人。 | √是
□否 |
实有 4 人 |
工作部门不超过6个。 | √是
□否 |
实有 4 个 |
6. 除主席、副主席(轮值执行主席)、部长、副部长、干事外未设其他职务。 | √是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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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工作人员为共产党员或共青团员。 | □是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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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工作人员中除一年级新生外的本专科生最近1个学期/最近1学年/入学以来三者取其一,学习成绩综合排名在本专业前30%以内,且无课业不及格情况;研究生无课业不及格情况。 | √是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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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主席团候选人均由学院(系)团组织推荐,经学院(系)党组织同意,校党委学生工作部门和校团委联合审查后,报校党委确定;校级学生会组织工作部门成员均由学院(系)团组织推荐,经校党委学生工作部门和校团委审核后确定。 | √是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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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主席团由学生代表大会(非其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常任代表会议等)选举产生。 | √是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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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按期规范召开学生(研究生)代表大会。 | √是
□否 |
召开日期为:
2022年12月9日 |
12. 校级学生(研究生)代表大会代表经班级团支部推荐、学院(系)组织选举产生。 | √是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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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开展了春、秋季学生会组织工作人员全员培训。 | √是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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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组建以学生代表为主,校党委学生工作部门、校团委等共同参与的校级学生会组织工作人员评议会;主席团成员和工作部门负责人每学期向评议会述职。 | √是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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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学生会组织工作人员参加评奖评优、测评加分、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等事项时,依据评议结果择优提名,未与其岗位简单挂钩。 | √是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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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学生会组织的建设纳入了学校党建工作整体规划;党组织定期听取学生会组织工作汇报,研究决定重大事项。 | □是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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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明确1名校团委专职副书记指导校级学生会组织;聘任校团委专职副书记或干部担任校级学生会组织秘书长。 | √是
□否 |
《和君职业学院学生会章程》
和君职业学院学生会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本会的一切活动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为最高准则,本章程的制定依据为《中华全国学生联合会章程》《江西省学生联合会章程》《普通高等学校学生会(研究生会)章程制定办法》《关于推动高校学生会(研究生会)深化改革的若干意见》。
第二条 和君职业学院学生会,英文名称Hejun College Students’Union,是在中共和君职业学院委员会的领导和党委学生工作部统筹负责、共青团和君职业学院委员会的具体指导下,取得和君职业学院学籍的全日制在校中国专科生的群众性组织。
第三条 本会参加中华全国学生联合会和江西省学生联合会,为中华全国学生联合会和江西省学生联合会团体会员。承认并遵守《中华全国学生联合会章程》和《江西省学生联合会章程》。
第四条 和君职业学院学生会的宗旨是全心全意为同学服务,工作目标是团结带领全体同学为把和君职业学院建设成为精品职业教育,在全国高职教育发展中树起一面旗帜而努力奋斗。
第五条 本会的基本任务:
(一)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遵循和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促进同学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团结和引导同学成为热爱祖国,适应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要求的合格人才,进一步增强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文化自信,自觉树立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而努力奋斗;
(二)维护校规校纪,倡导良好的作风、学风,围绕学校中心工作,发挥作为学校党政联系同学的桥梁和纽带作用,促进同学之间、同学与教职员工之间的团结,通过学校各种正常渠道,反映同学的建议、意见和要求,协助学校建设良好的教学秩序和学习、生活环境,在维护国家和全国人民整体利益的同时,依法依章程表达和维护广大同学的正当利益;
(三)开展健康有益、丰富多彩的课外活动和社会服务,听取、收集同学在思想成长、学业发展、身心健康、社会融入、权益维护等方面的普遍需求和现实困难,及时反馈学校,协助学校解决同学在学习和生活中遇到的实际问题,努力为同学服务;
(四)增进各民族同学的团结,加强与台湾省和港澳同学、留学生的联系,坚定不移的维护中华民族的团结和伟大祖国的统一;
(五)以全心全意服务同学为宗旨,在学校党委领导、团委和地方学联组织指导下,依照法律、学校规章制度和本组织章程开展工作;
(六)发展同全国各高校学生会组织的友谊与合作,密切与各高校学生会组织的联系与交流。
第六条 和君职业学院学生会执行主席对外代表和君职业学院学生会。
第二章 会员
第七条 凡取得和君职业学院学籍,承认本会章程的全日制在校大学生均为本会会员。
第八条 会员的基本权利
(一)在本会内享有平等的选举权、被选举权及本会组织章程规定的其他权利;
(二)享有依据章程规定的民主程序,讨论、参与、决定本会的重大事务的权力;
(三)享有通过按照符合本章程的程序,有权对学生会组织的工作进行监督,并提出建议、质询和批评;
(四)要求本会提供正当权益保障和服务;有权要求本会维护个人合法权益,有权享受本会提供的便利条件;会员在本会内受到不正当待遇或在学习、生活等方面遇到困难时,有权请求本会帮助,本会各级组织必须认真对待;
(五)有权参加本会举办组织的各项活动。
第九条 会员的基本义务
(一)努力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认真学习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二)严格遵守国家的各项法律和学校的各项校纪校规,在行使权利时,不得损害国家、社会及本会的利益,不得妨碍他人行使权力;
(三)刻苦钻研科学文化知识,认真完成各项学习任务,积极参加体育锻炼;积极加强自身的文明修养,尊师爱友;
(四)遵守本会章程、执行相关决议、完成各项任务、维护本会荣誉、积极参与本会活动。
第三章 机构设置及运行
第十条 和君职业学院学生代表大会(简称学代会)是本会的最高权力机构。
学生代表大会每一年召开一次。特殊情况下,由学生会主席团提议,并得到学生委员会三分之二以上(含三分之二)委员同意,报请校党委批准,可以提前或延期举行。全校学生代表大会应有三分之二以上正式代表出席方能召开;决议应得到与会正式代表的半数以上同意才能通过。
全校学生代表大会进行选举和通过决议均实行表决制。学生代表大会的职权:
(一)制定或修订学生会组织章程,监督章程实施;
(二)听取、审议上一届学生委员会工作报告;
(三)选举产生新一届学生委员会;
(四)选举产生新一届学生会主席团;
(五)征求广大同学对学校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合理有序表达和维护同学正当权益;
(六)讨论、决定应当由学代会决议的其他重大事项。
第十一条 学生委员会
学生委员会是学生代表大会闭会期间的最高权力机构,由学生代表大会差额选举产生,对学生代表大会负责。
学生委员会的委员包括校学生会主席团、各学院学生会主席团。学生委员会实行主席团负责制。
新一届学生委员会由全体学生代表大会选举产生后一周内召开第一次全体委员会议。
学生委员会每学期至少举行两次全体会议。学生委员会全体会议应当有三分之二以上委员才能召开。学生委员会全体会议由校学生会主席团执行主席召集和主持。学生委员会召开全体会议后,应将会议内容,决议等向全校同学公布。
学生委员会的职权是:
(一)在全校学生代表大会闭会期间,执行代表大会的决议,决定学生会工作的重大事项;
(二)监督学生会组织章程实施;
(三)成立下一届学代会筹委会并召集下一届全校学生代表大会;
- 听取、审议上一届学生会主席团的工作报告;
- 选举产生出席上级学联代表大会的代表;
- 决定学生会组织主席团成员个别调整事项;
- 讨论和决定应由学生委员会决定的其他重大事项。
委员的产生及更换:
(一)学生委员会委员候选人由学校民主选举推荐,经资格审核通过,由校学生代表大会代表以无记名投票的方式差额选举产生;
(二)学生委员会委员因工作不称职,经四分之一以上学生委员会委员联名提议,经无记名投票三分之二以上学生委员会委员表决通过,予以罢免;
(三)学生委员会委员离任时,原则上由所在学校民主选举或民主协商产生新的委员候选人,经学生委员会全体会议同意后,予以接纳。
第十二条 学生会执行机构
学生代表大会是学生会最高权力机构。学生委员会是学生代表大会闭会期间的最高权力机构。学生委员会的委员包括校学生会主席团。学生委员会实行主席团负责制。
学生会设主席团,主席团集体负责学生会的重大事项,设执行主席,执行主席由主席团成员轮值担任,以学期为轮值周期。执行主席负责召集会议,牵头日常工作。根据工作需要,设立办公室、纪检部、学习部、文艺部、宣传部、生活部、体育部、宿管部等职能部门,各职能部门由部门负责人负责,各部门负责人由主席团负责,设负责人2-3名,主要负责人1名,工作人员一般不超过6人。不得设置主席助理、部门负责人助理等岗位。
第十三条 学生会主席团
(一)学生会主席团是学生会的常设议事机构和常务执行机构,须由学生代表大会选举产生,选举结果应向大会报告,并经学校党委批准,报上级学联备案。学生会主席团实行轮值制度,集体负责学生会重大事项,成员不超过5人,不设主席、副主席,设执行主席,并聘任校团委专职团干部为秘书长协助工作,秘书长负责指导和监督学生会的日常工作,主席团对校学生会重大问题的决定采取表决制。
(二)职权
1.执行全校学生代表大会闭幕期间的决议,主持校学生会日常工作,并负责在学生委员会开会期间向学生委员会提交前一阶段工作情况的报告;
2.召集学生委员会全体会议;
3.根据工作需要,经学生委员会批准设置和调整校学生会各职能部门及部门负责人;
4.领导、监督校学生会各职能部门开展工作,领导和协调各基层学生会的工作;
5.决定聘任和解聘学生会秘书长。
(三)产生和更换
1.校学生会主席团须由学生代表大会选举产生;
2.校学生会主席团成员因工作不称职,经四分之一以上学生委员会委员联名提议,经无记名投票三分之二以上学生委员会委员表决通过,并经校党委批准,可予以罢免;
3.校学生会主席团成员离任时,学生委员会应于两周内召开全体会议,协商选举产生新的学生会主席团成员。
第十四条 校学生会执行主席
(一)执行主席由主席团成员轮值担任,以学期为一个轮值周期,校学生会主席团成员协助执行主席分管校学生会某方面工作;
(二)执行主席主持主席团工作,负责召集主席团会议、学生会各职能部门负责人会议和学生会主席团联席会议;
(三)执行主席负责向校党委、上级学联汇报工作,接受校团委的工作指导,沟通学生会与学校各部门的工作;
(四)主席团其它成员按分工分管相应工作;
(五)执行主席对外代表和君职业学院学生会。
第十五条 校学生会定期召集学生会主席团联席会议,每年至少一次听取院学生会工作及意见建议,协商、组织和部署全校范围内的工作和大型活动。
第四章 工作人员
第二十四条 学生会成员应具备的条件:
(一)学生会工作人员应当为共产党员或者共青团员;
(二)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具有高度的政治思想觉悟和道德水平,做到“勤于学习、善于创造、甘于奉献”;理想信念坚定,热爱拥护中国共产党,具有强烈的爱国意识、爱国感情,积极弘扬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品行端正,作风落实、乐于奉献,具有全心全意为广大同学服务的觉悟和能力;
(三)学生会工作人员应当是学有余力,学业优良的学生,学生成绩综合排名在本专业前30%以内,且无课业不及格情况。有全心全意为同学服务的精神,有较强的组织能力、社会活动能力,有强烈的工作责任感;
(四)学生会成员应时刻保持高度的政治敏感性及是非观念,在主席团未出台正式的解决方案前,学生会内部的所有部门及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就敏感问题在任何地点发布不负责任的言论,做出不合时宜的行为;
(五)模范遵守校纪校规,无任何纪律处分,团结广大同学,以身作则,起模范带头作用。
第二十五条 坚持从严治会,规范学生会工作人员的产生和配备,强化群众意识、责任意识和奉献意识,以实际行动做广大同学的表率。
第二十六条 校学生会主席团对校学生会成员应定期做出工作鉴定并通报。
第五章 附则
第二十七条 学生会的经费来源为:学校拨款,校学生会从事勤工助学活动的收入以及大型活动的专项赞助。学生会经费用于支付学生会的日常开支,组织各种活动及表彰先进。
第二十八条 学生会各级组织须制定有关工作制度,但不得与本章程相抵触。
第二十九条 本章程由和君职业学院学生会主席团负责解释,自通过之日起生效。
校级组织工作机构组织架构表
部门名称 | 部门人数 | 主要职责 |
主席团 | 4 | 1、负责学生会的全面工作,掌握各部的运作情况、工作目标达到与否,全权监督、指导学生会相应部门所承办的活动; 2、团结学生会的各部门、各成员,及时发现、解决存在的问题和工作矛盾,加强学生会的凝聚力,以利于工作有效的开展; 3、定期主持召开学生会全体干部会议及各班委成员会议,传达学校的决议、指示; 4、起草学生会年度、学期工作计划、活动规划及各种决议。督促并检查各部门的工作落实情况,及时向团总支及相关部门汇报工作,做好学生会学期和年度总结; 5、负责协调学生会各部门工作,经常召开各部门碰头会,听取工作意见,解决相关问题。监督、考核、反映各部门的工作情况; 6、负责大型活动的全面指挥、协调; 7、深入学生会各部门,了解各组织成员的工作状况,负责各组织成员的工作考核评比。了解学生的思想、工作和学习情况,注意搜集、反映广大同学的合理建议和正当要求; 8、加强与学院团委、学院学生会及相关单位的联系,完成交办的其它事务。9、统筹会内各项事务,统一协调、分配任务,对学生会负责; |
秘书部 | 10 | 1、负责处理学生会内部日常事务,安排学生会成员的值班,负责各种文件、报告、条例的起草、打印、登记、分发工作。 2、做好各种工作会议的通知及准备工作;建立并管理学生会干部档案,管理保存学生会各种文件和档案资料。做好电子稿和纸质稿2种档案的保存与整理。 3、起草学生会文件及规章制度。 4、负责学生会各项会议的召开,具体包括会议的主持和做好会议记录。 5、担任学生会内部综合协调并承担学生会整体形象的部分活动,了解各方面工作信息,在学生会工作中、在主席团及各部门之间起到联络、协调作用、维护工作秩序等;完成主席团交办的其他工作。 7、管理学生会的印章使用,监督财务使用。 8、协助主席团展开校学生会纳新、竞聘、考评、评优工作,组织开展述职评议会。 9、配合主席团开展各项活动的前期协调会议,安排好相关会议时间和场地等基础工作。 |
生活部 | 10 | 1、与院和各系密切联系,执行校园内环境区的义务劳动及饭堂饮食区的值班安排,搞好校园、宿舍环境文明建设,进行定期的检查。 2、关心同学生活,与后勤部门取得密切联系,反映并监督解决同学生活中住宿,饮食,医疗,购物,通讯等方面的问题。 3、开展各类卫生评比的系内活动,加强同学生活的自律管理,组织各类形式的系内活动,提高同学生活质量。 4、联合宣传部通过板报,海报等宣传形式,进行生活常识宣传,引导同学建立健康文明的生活方式。 5、设立“寻找驿站”,为寻找失物的同学提供服务,统筹全校的失物招领工作。 6、制作并张贴“生活小贴士”为同学们生活提供新鲜资讯、生活窍门,完善校园生活细节。 7、组织开展各种形式的活动,宣扬并倡导同学们爱护环境,关注卫生,增强环保意识和疾病防控意识。 |
社会实践部(外联部) | 8 | 1、引导、鼓励广大同学走出校园、走向社会,进行各种社会实践活动。 2、加强与校内外相关组织的联系,为同学们创造勤工助学的机会。 3、邀请校内外知名人士来校为同学们做报告,拓宽提高同学们的知识面,增加社会实践经验。 4、完成校团委、学生会以及主席团交办的其他工作 5、负责我系的对外联络工作,为本系各大活动提供物质,资金所需,保证活动的完善与到位。另外,积极主动的处理好我系与校外企业事业单位的合作关系,积极为毕业生寻找就业机会。 6、加强社会联系,为学生争取企业提供勤工助学的岗位、基金,解决贫困生学习、生活上的后顾之忧。 7、积极促进系学生会与兄弟院校学生会之间的工作交流,增进院校之间交流,深化双方的友谊。 |
文体部 | 8 | 1.与相关部门合作组织举办学校大型文艺活动及晚会。 2.举办各种文化活动,营造良好文化氛围,提升同学们的文化内涵。 3.组织开展学校各类体育赛事及活动。 4.调动学生会各个部门的工作积极性,通过活动来加强学生会各部门之间的联系,活跃与其他部门及组织间工作的气氛,助力打造优秀学生干部团体。 |
校级组织工作人员名单
序号 | 姓名 | 政治面貌 | 院系 | 年级 | 学习成绩排名(本人排名/所属专业人数) |
1 | 林菓清 | 共青团员 | 财经学部 | 21级 | 71/198 |
2 | 汪文鑫 | 共青团员 | 理工学部 | 21级 | 62/208 |
3 | 曾超 | 共青团员 | 理工学部 | 21级 | 37/208 |
4 | 彭永豪 | 共青团员 | 管理学部 | 21级 | 49/2 |
5 | 刘林东 | 共青团员 | 理工学部 | 21级 | 26/208 |
6 | 文雅美 | 共青团员 | 财经学部 | 21级 | 19/198 |
7 | 康林 | 共青团员 | 财经学部 | 21级 | 16/198 |
8 | 刘斌 | 共青团员 | 管理学部 | 21级 | 5/94 |
9 | 吴星辰 | 共青团员 | 财经学部 | 21级 | 83/198 |
10 | 谢泽望 | 共青团员 | 理工学部 | 21级 | 12/ 208 |
11 | 许德鑫 | 共青团员 | 管理学部 | 21级 | 41/ 94 |
12 | 刘远兰 | 共青团员 | 理工学部 | 21级 | 138/208 |
13 | 池小燕 | 共青团员 | 财经学部 | 21级 | 14/198 |
14 | 康丽珍 | 共青团员 | 理工学部 | 21级 | 28 /208 |
15 | 廖德金 | 共青团员 | 管理学部 | 21级 | 4/ 94 |
16 | 廖宝聪 | 共青团员 | 理工学部 | 21级 | 6/208 |
17 | 王慧敏 | 共青团员 | 管理学部 | 21级 | 67/94 |
18 | 赖正春 | 共青团员 | 管理学部 | 21级 | 102 /94 |
19 | 王丽萍 | 共青团员 | 理工学部 | 21级 | 119/208 |
20 | 罗天成 | 共青团员 | 财经学部 | 21级 | 13/198 |
21 | 钟平 | 共青团员 | 管理学部 | 21级 | 4/ 183 |
22 | 李松林 | 共青团员 | 理工学部 | 21级 | 6/208 |
23 | 朱慧 | 共青团员 | 管理学部 | 21级 | 67/357 |
24 | 吴创新 | 共青团员 | 管理学部 | 21级 | 102 /357 |
25 | 刘书敏 | 共青团员 | 理工学部 | 21级 | 119/208 |
26 | 许春华 | 共青团员 | 财经学部 | 21级 | 13/42 |
27 | 邹怡馨 | 共青团员 | 管理学部 | 21级 | 14/94 |
28 | 汪亮 | 共青团员 | 财经学部 | 21级 | 162/168 |
校级组织主席团成员候选人产生办法及选举办法
和君职业学院学生会主席团成员选举办法
根据团中央、教育部、全国学联《关于推动高校学生会(研究生会)深化改革的若干意见》等文件,制定本选举办法。
一、本次学生代表大会选举产生首届和君职业学院学生会主席团成员。
二、大会选举采用无记名投票方式直接差额选举。
三、本届和君职业学院学生会主席团成员候选人名额为4名,按照差额不少于应选人数的百分之二十的要求,差额1名。
四、和君职业学院学生会主席团成员候选人预备人选名单报江西省学生联合会和和君职业学院党委审查同意。
五、出席本次代表大会的代表具有选举权。针对候选人,可以投赞成票或不赞成票,也可以投弃权票。对候选人赞成的,在其姓名上边的空格内划“○”,不赞成的划“×”,弃权的,其姓名上边的空格内什么也不划。如另选他人,就在划“×”的候选人姓名后面的空格内写上要选人的姓名;弃权的,不能另选他人。每张选票上所选的人数,等于或少于应选人数,为有效票;多于应选人数,为无效票。
六、大会设监票人1人,计票人4人,监票人和计票人从不是候选人的代表中推荐,经校团委、校党委审核通过。监票人负责对选举全过程进行监督,计票人在监票人监督下进行工作。
七、进行选举时,学生代表超过应到学生代表的五分之四,会议有效。收回的选票等于或少于发出的选票,选举有效;收回的选票多于发出的选票,选举无效,应重新进行选举。
八、被选举人得到的赞成票超过实到会学生代表的半数始得当选。如果所得赞成票数超过实到会学生代表半数的候选人多于应选名额时,按得票多少为序,至取足应选名额为止;如遇票数相等不能确定谁当选时,应当就票数相等的候选人重新投票,得赞成票多的当选。得赞成票超过实到会代表半数的候选人少于应选名额时,不足的名额在得票未超过半数的候选人中重新选举产生。
九、投票顺序是:首先是监票人、计票人投票,接着是学生代表依次投票。
十、大会选举不设流动票选,请假的学生代表不参加投票。
十一、投票结束后,计票人当众在监票人的监督下清点选票,监票人、计票人填写选举结果报告单,并将清点结果报告大会主持人,宣布选举是否有效。
十二、计票结束后,由监票人、计票人审查签字。主席团成员当选人名单按姓氏笔划顺序排列,由监票人向大会宣布计票结果,会议主持人宣布当选人名单。
十三、本选举办法经大会讨论通过后生效。
校级学生代表大会召开情况
12月9日,和君职业学院第一次学生代表大会在大学礼堂顺利召开。校党委副书记、校长赖章盛,校党委副书记、执行校长李兴,校党委委员刘冬春,党政办主任韩晓军,校团委负责人史志文出席会议。来自学生会、团委、艺术团、融媒体中心、社团、班级等组织的102名学生代表参加会议。
大会议程:
1.修订《和君职业学院学生会章程修正案(草案)》;
2.听取、审议和君职业学院学生会工作报告(草案);
3.听取、审议和君职业学院第一次学生代表大会提案工作报告(草案);
4.选举产生和君职业学院第一届学生会委员会、主席团。大会系统回顾和认真总结我校建校以来的工作成绩和经验,研究和部署我校今后学生会的主要工作任务,选举产生第一届学生会委员会、主席团。大会听取、审议了和君职业学院第一次学生代表大会提案工作报告,修订了《和君职业学院学生会章程》。
校级学生代表大会代表产生办法
和君职业学院第一次学生代表大会
代表产生办法
各团支部:
经院党委和校团委同意,和君职业学院第四次学生代表大会将于2022年12月9日召开,现将有关代表选举办法及分配名额通知如下:
1、代表的条件
(1)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道德风尚和精神风貌的本校生、组织关系在本院的共青团员(受留团察看处分尚未恢复团员权利者除外)或学生党员;
(2)坚持党的四项基本原则,坚决拥护和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方针和政策,思想进步,能够认真学习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
(3)努力学习,成绩优良,积极参加团的各项活动,热心团的工作,为青年学生所拥护和信任;
(4)坚持原则,以对团的事业负责的精神,如实反映团组织和团员青年的意见,正确行使团员的权利。
2、代表的名额
根据《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章程》和《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基层组织选举规则》的有关规定和学院实际情况,拟设代表102名,提名代表127名,差额25名,差额为提名代表人数的8%,其中团员代表不低于代表总数的50%。
名额分配应覆盖学部、年级及主要学生社团,其中校学生会组织工作人员中的学生代表不超过40%,女代表不少于25%。代表选举以班级为单位划分选区,本着体现代表的先进性和广泛性,根据团员分布、工作开展情况等,进行代表名额分配。
3、代表候选人的产生办法
代表候选人产生必须在校团委的领导下,由各班级负责,按民主集中制的原则,自下而上提名,经过充分酝酿,根据多数人的意见确定,具体做法如下:
(1)各班级按照名额分配方案和代表性要求,进行讨论酝酿,在反复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征得校团委同意,推荐出代表候选人初步名单,填好《代表候选人预备人选登记表》,报校团委审核。
(2)各班级召开学生代表大会或学生代表会议,以无记名投票方法,按20%的差额选举产生代表。
主席团成员和工作部门负责人述职评议办法
校团委指导学生会主要责任人
类别 | 姓名 | 是否为专职团
干部 |
备注 |
分管学生会组织的校团委副书记 | 韩晓军 | 否 | |
学生会秘书长 | 史志文 | 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