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君职业学院学生证管理办法

和君职业学院学生证管理办法

一、学生证作为学生的身份证明,只限于本人使用,应妥善保管,防止去失;严禁涂改、转借和抵押。

二、学生入学后,由所在班级到学生工作处办理学生证的领取手续。

三、依据规定,学生家庭所在地是指父、母或特殊供养关系人居住地,不在学校所在地的凭“学生火车票优惠卡”可享受火车半价硬座票优待。在填写乘车区间时,应合理选定家庭住址地及火车站,选定后一般不得更改。

四、每学期开学时,学生应将学生证交到班上统一到学生工作处办理报到注册手续。

五、学生证遗失(包括缺页、涂改或内容辨别不清的),学生应及时写出书面报告,说明原因,经辅导员签署意见,到校学生工作处办理补发手续。

六、因损坏需换发学生证的学生,应由学生本人到学生工作处办理,每人每学期限办一次,并收取工本费及手续费10 元,同时需要将损坏的学生证交还注销。

七、确因家庭地址变更,需更改乘车区间地址的,需持迁住地证明到学生工作处办理换证手续。

八、学生因毕业或其他原因离校,必须将学生证交回注销。

九、凡违反学生证使用规定私自涂改、更换照片、故意损坏、转借、抵押,使用已作废或他人学生证和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按以下办法处理:

1.收缴;

2.写出书面检查;

3.视情节和认错态度给予校纪处分,同时须承担由此所造成的后果。

十、本办法由学生工作处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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