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我校2023年高职院校教师系列中级、初级职称认定通过人员的公示

根据《江西省职称评审管理办法》(赣人社规〔2022〕5号)和《关于做好2023年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赣人社字〔2023〕174号)等文件要求,经个人申报、校内各职称审查小组审查,现将2023年中级、初级职称认定通过人员予以公示。

一、中级:(3人)

张  嫣    皮  珺    赖愈越

二、初级:(25人)

李  馨 王  青 卢嘉慧 胡婕妤 高  婷
杨孝灿 梁龄月 陈林峰 陈  婷 邹  苏
佐  鑫 陈泽翔 陈  茜 廖振材 肖新信
欧阳宝静 曾城强 肖健伟 陈  静 胡  霞
郭然然 赖  鑫 肖五秀 高悦之 赖京城

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自2023年9月22日至2023年9月28日止。

公示期间有异议的,请以书面材料向校纪委反映。反映情况必须客观真实,反映必须署真实姓名和联系电话;所举报的问题内容尽量具体详细并尽可能提供有关调查核实线索。

校纪委联系人:罗庆丰

电话:13902997301

                                  人事处

                              2023年9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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