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我校2023年高职院校教师系列中级、初级职称认定通过人员的公示
根据《江西省职称评审管理办法》(赣人社规〔2022〕5号)和《关于做好2023年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赣人社字〔2023〕174号)等文件要求,经个人申报、校内各职称审查小组审查,现将2023年中级、初级职称认定通过人员予以公示。
一、中级:(3人)
张 嫣 皮 珺 赖愈越
二、初级:(25人)
李 馨 | 王 青 | 卢嘉慧 | 胡婕妤 | 高 婷 |
杨孝灿 | 梁龄月 | 陈林峰 | 陈 婷 | 邹 苏 |
佐 鑫 | 陈泽翔 | 陈 茜 | 廖振材 | 肖新信 |
欧阳宝静 | 曾城强 | 肖健伟 | 陈 静 | 胡 霞 |
郭然然 | 赖 鑫 | 肖五秀 | 高悦之 | 赖京城 |
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自2023年9月22日至2023年9月28日止。
公示期间有异议的,请以书面材料向校纪委反映。反映情况必须客观真实,反映必须署真实姓名和联系电话;所举报的问题内容尽量具体详细并尽可能提供有关调查核实线索。
校纪委联系人:罗庆丰
电话:13902997301
人事处
2023年9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