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密宣传教育月|严守国家秘密,共筑安全防线

今年五月,是全国第35个“保密宣传月”。中央保密办(国家保密局)近日面向全社会发布2023年全国保密宣传教育月保密公益宣传片《藏在照片里的秘密》和海报,倡导大家增强保密意识,保守国家秘密,维护国家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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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国家秘密?

国家秘密是指关系国家的安全和利益,依照法定程序确定,在一定时间内只限一定范围的人员知悉的事项,一切国家机关、武装力量、政党、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公民都有保守国家秘密的义务。

 

国家秘密的基本范围包括哪些?

《保密法》第九条规定,下列涉及国家安全和利益的事项,泄露后可能损害国家在政治、经济、国防、外交等领域的安全和利益的,应当确定为国家秘密:

1. 国家事务重大决策中的秘密事项;

2. 国防建设和武装力量活动中的秘密事项;

3. 外交和外事活动中的秘密事项以及对外承担保密义务的秘密事项;

4. 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的秘密事项;

5. 科学技术中的秘密事项;

6. 维护国家安全活动和追查刑事犯罪中的秘密事项;

7. 经国家保密行政管理部门确定的其他秘密事项;

8. 政党的秘密事项中符合前款规定的,属于国家秘密。

国家秘密的密级如何划分?

《保密法》第十条将国家秘密的密级分为绝密、机密、秘密三级。绝密级国家秘密是最重要的国家秘密,泄露会使国家安全和利益遭受特别严重的损害;机密级国家秘密是重要的国家秘密,泄露会使国家安全和利益遭受严重的损害;秘密级国家秘密是一般的国家秘密,泄露会使国家安全和利益遭受损害。

 

为什么说保密工作人人有责?

《保密法》规定,一切国家机关、武装力量、政党、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和全体公民都有保守国家秘密的义务。

这就明确了保密法律关系主体的范围,这个范围前面冠以一切,表明没有任何例外,公民、法人和其它组织都是义务主体。那种认为保密仅仅是保密部门和保密干部的工作的认识是错误的。

 

公民日常生活中如何防范失泄密

1.不私自打听、索取、传播国家秘密或敏感信息;

2.不非法获取、持有、买卖秘密文件、资料;

3.不私自抄录、复印、翻拍秘密文件、资料;

4.不在互联网发布涉及国家秘密的言论、图片及视频音频信息;

5.不用微信、微博、QQ等社交工具发布或转发涉及国家秘密的信息;

6.不用手机谈论国家秘密事项或发送涉密信息;

7.不扫描来路不明的二维码,不连接免费或没有加密防范的wifi网络;

8.不私自引带境外人员进入涉密场所;

9.不在军事禁区或军事管理区进行非法测绘或拍摄。

保密就是保生命。维护国家安全人人有责,让我们像珍爱生命一样,严守秘密,共筑安全防线。任何组织和个人,发现危害国家安全的情况和线索,均可以拨打12339向国家安全机关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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