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7名学生作退学处理的公告
根据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第41 号令和《和君职业学院学生管理规章制度》的相关条款,对未经批准连续两周未参加学校规定的教学活动的7 名学生,学校决定作退学处理。
对于未参加学校规定的教学活动的学生,学校已通知学生在本学期办理退学,但仍有部分学生没有联系上或没有办理相关手续。因此,我校决定对上述学生采用公告方式送达退学决定。学生本人若对处理决定有异议,可于公告期内,向各培养单位提出书面申诉,逾期未提出申诉,不再予以受理。
公告时间:2024 年 12 月 23日至 2024 年 12 月 27日
公告内容同时由学院通过有效方式告知学生本人。公告期结束后视为和君职业学院退学决定书已送达。
特此公告。
附件: 退学名单
和君职业学院
2024 年 12 月 2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