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君职业学院与会昌中等专业学校2025年中高职一体化长学制培养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保证和君职业学院与会昌中等专业学校2025年中高职一体化长学制培养(即“中高职3+2衔接培养”)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切实维护考生和学校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江西省教育厅印发的《关于深入推进中高职一体化长学制培养技术技能人才工作的指导意见》(赣教规字(2021)19号)《江西省2025年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工作规定》(教考字(2025)10号)文件精神,结合学校中高职一体化长学制培养招生工作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本章程适用于和君职业学院与会昌中等专业学校2025年中高职一体化长学制培养项目的招生工作。
第三条 学校招生工作坚持公平、公正、公开、择优的原则并接受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四条 和君职业学院是江西省人民政府批准设立、教育部备案的一所非营利性全日制民办普通高等职业院校,具有独立颁发国家高等教育学历证书的资格、纳入全国统一招生计划,是江西省高水平专业群建设单位,国家级稀有金属市域产教联合体核心成员,位于江西省赣州市会昌县白鹅乡和君教育小镇。
第五条 会昌中等专业学校是一所全日制综合性公办中等专业学校。学校入围了教育部公布的“职业教育信息化标杆学校第一批建设单位”,获评“十四五”时期江西省首批语言文字规范化示范校,位于省赣州市会昌县文武坝镇同济大道。
第三章 组织机构
第六条 学校设有招生工作顾问委员会、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招生工作监督委员会,主要负责审议学校招生政策,对招生工作提供咨询意见,并对招生工作全程监督检查。
第七条 学校设有招生管理工作委员会,全面负责学校普通类招生工作;学校招生办公室是学校组织和实施普通类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其主要职责是:
(一)执行国家、教育部有关招生法规、政策以及各生源省级招生主管部门有关招生政策。执行学校招生章程及学校招生工作委员会的决定。
(二)根据学校年度招生计划,科学、合理地编制和实施各生源省份专业招生计划。
(三)组织开展学校招生宣传工作,与各职能部门、系部共同做好招生信息服务及咨询工作。
(四)负责学校录取各类考生,并负责处理录取中的各种问题。
(五)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对录取新生进行入学资格复查。
第八条 为加强对招生工作人员的纪律教育和责任约束,学校纪检监察室负责监督招生工作各项政策和规定的落实,切实维护广大考生和学校的合法权益。
第四章 招生专业及计划
招生代码 | 中高职对接
学校名称 |
中职招生
专业名称 |
高职招生
专业名称 |
计划数 |
0701 | 会昌中等专业学校->和君职业学院 | 新能源汽车制造与检测 | 新能源汽车技术 | 50 |
无人机操控
与维护 |
无人机应用技术 | 50 | ||
分析检验技术 | 稀土材料技术 | 50 |
第五章 招生对象
第九条 中高职一体化长学制培养的招生对象为已参加2025年江西省初中学业水平考试(中考)、未被普通高中或职业高中录取的初中毕业生。
第六章 录取原则
第十条 学校遵循教育部规定的“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录取体制,严格遵守招生工作有关政策和规定,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以考生投档成绩为基本依据,按“分数优先遵循志愿”从高分到低分依序进行录取。
第十一条 因平行志愿投档后,未录满导致的缺额计划,将按江西省教育考试院有关文件要求进行网上征集志愿录取。
第七章 培养模式与学制
第十二条 按照“初中起点、连续培养、中高融通”的办学原则进行分段培养。
第十三条 中高职一体化培养学制为5年。培养过程中,前3学年为中等职业教育阶段(在会昌中等专业学校学习),完成中职教育(取得中职阶段毕业证),并且通过中高职转段考核的学生方可进入高等职业教育阶段(在和君职业学院学习)。
第八章 学籍管理与毕业颁证
第十四条 中等职业教育阶段由会昌中等专业学校注册中职学籍;高等职业教育阶段由和君职业学院注册高职学籍。
第十五条 学生在规定年限内,完成中等职业教育阶段学习,成绩合格,颁发会昌中等专业学校毕业证书;完成高等职业教育阶段学习,成绩合格,颁发和君职业学院普通高等教育专科毕业证书。
第十六条 未通过中高职升学考核的学生,不能升入高等职业教育阶段学习,可选择直接就业或参加职教高考。
第九章 收费标准
学校 | 专业 | 收费标准 (元/学年) |
住宿费 | 教材费 |
会昌中等专业学校 | 新能源汽车 制造与检测 |
2500 | 180 元/学期,仅向住宿生收取,坚持自愿原则。 | 据实收取,多退少补 |
无人机操控与维护 | ||||
分析检验技术 | ||||
和君职业学院 | 新能源汽车技术 | 10120 | 1000-1800-2600
(元/学年) |
800元(第一学年,多退少补) |
无人机应用技术 | 10120 | |||
稀土材料技术 | 10120 |
第十章 学生资助奖励政策
第十七条 中等职业教育阶段学生可按相关规定申请免学费国家助学金、国家奖学金等。
第十八条 高等教育阶段建立起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勤工助学、学费减免等多种形式有机结合的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考入我校,可通过学校开设的“绿色通道”按时报到。入校后,学校对其家庭经济困难情况进行核实,采取不同措施给予资助。
第十一章 招生工作的咨询、监督与申诉
第十九条 招生咨询
(一)咨询电话:
1.会昌中等专业学校:0797-7887633
2.和君职业学院:0797-5669922
(二)学校网址:
和君职业学院:https://www.hejuncollege.com
(三)学校地址:
1.会昌中等专业学校:江西省赣州市会昌县文武坝镇同济大道
2.和君职业学院:江西省赣州市会昌县白鹅乡和君教育小镇。
第二十条 监督与申诉
学校招生工作实施“阳光工程”,接受广大考生及其家长和社会各界的监督。学校纪委监督检查部门申诉举报电话:0797-5669933。
第十二章 附则
第二十一条 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施行,若有与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有关政策不一致之处,以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
第二十二条 本章程由和君职业学院招生办负责解释。
和君职业学院
2025年7月30日